“五步”工作法做深做透专项监督
——江西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探索与实践
时间:2022-11-15
近年来,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红十字会成立监事会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大力探索创新监事会监督方式,形成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跟进监督、专项检查等一套监督检查“组合拳”。其中,专项监督是江西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在全省推行开展的一种重要监督模式,于实践中建立“一选、二辨、三查、四促、五督”的“五步”工作法,通过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批力量,针对专项业务工作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划定依据、精准作出规范,切实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保障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一步:分析研判“选”项目。围绕推进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年度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资金安排,主管社会组织监管,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可能面临重大风险的方面,紧盯资金密集、项目富集、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了解的情况,每年年初监事会通过综合研判,选定本年度专项监督项目,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共确定并开展了财务收支管理、社区健康促进项目、水灾灾后重建项目、应急救护项目、网络筹资项目、主管基金会运行管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督查项目,确保了“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专项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第二步:组织自查“辨”方向。专项监督检查项目确立后,监事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研究专项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把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作为查找问题的重点,建立《监督检查重点清单》,下发通知组织被监督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自查,并对排查的问题制定下一步解决的工作举措,形成自查报告报监事会审核。例如在“99公益日”网络筹资项目专项监督中,列定项目备案和审查、项目筹资和执行、项目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清单6项,监事会根据被监督对象自查自纠情况进一步辨明下步检查的方向。
第三步:听看问访“查”问题。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掌握实情、找准问题。一是“听”,召开见面汇报会听取被监督对象主要负责人自查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查;二是“看”,调阅财务凭证、项目建设、工作记录等原始资料,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问题;三是“问”,对专项业务工作关键岗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重点询问关键环节的工作程序;四是“访”,实地走访项目建设点、业务活动现场等,进一步了解专项业务工作落地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查找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记录发现问题经过和问题具体表现,同时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签字确认,建立健全了问题发现机制。
第四步:专项通报“促”治理。根据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形成以总体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意见及工作要求三部分为主体的专项监督报告,对每个问题指出违反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提出治理解决和促进完善的方向。专项监督报告与被监督对象就相关发现问题交换意见,并征求专项监督组各成员意见,最后由监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为强化专项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监事会组织召开专项监督通报会,由会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向被监督对象通报专项监督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同时下达专项监督通报书面文件,要求被监督对象根据整改意见采取硬举措补短板、堵漏洞,防范化解工作风险。通过建立“找准问题、划定依据、精准施策”问题纠偏的完整工作链条,促进业务工作依法依规。
第五步:跟进整改“督”实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跟进指导被监督对象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有效精准监管。对整改进度慢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入重点督办,及时“派单”提醒。对被监督对象提交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认真审查验收相关佐证材料,对未达到整改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回。对被监督对象问题整改结果形成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向会党组进行专题汇报,确保监督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监督与治理相融合,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闭环,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适时开展跟踪问效“回头看”,严防相关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常态长效。
谢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