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红十字会荣获2018-2020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
时间:2021-05-10
近日,辽宁省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辽文明委〔2020〕0016号),长海县红十字会荣获2018-2020年度辽宁省文明单位。
2018年以来,长海县红十字会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塑红十字形象、内抓志愿服务管理, 引领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人道 、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深入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和多名志愿者获得国家、省、市表奖, 有力地提升了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文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文明氛围。

来源:搜狐新闻